关于开展第二届松江区养老服务行业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社区服务办公室、各镇社会事业和社区管理办公室、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进一步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广泛宣传养老服务政策、养老服务先进典型事迹和品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浓厚氛围。根据《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江区关于深化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意见(2019-2022 年)〉的通知》(沪松府办〔2019〕88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20年敬老月期间,开展第二届养老服务行业评选表彰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社会尊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加强对养老服务行业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努力让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松江经济社会发展充满不竭生机和活力。
二、活动时间
2020年8月-10月
三、评选项目
1、十佳养老护理员;
2、十佳“老伙伴”;
3、十佳养老服务机构;
4、十佳养老服务管理者;
5、十佳养老服务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十佳养老护理员
本区各养老服务机构中的护理员,从事养老护理3年及以上,目前仍在岗、具有养老护理员专业职业能力证书、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水平评价证书,具体条件如下:
1、热爱养老护理工作,勤奋敬业、工作认真负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具有熟练的护理操作技能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储备,服务水平高;
3、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视老人为亲人,尊老敬老,得到老人及家属的肯定和赞扬。
(二)十佳“老伙伴”
申报对象为本区“老伙伴”计划项目中的老年志愿者,具体条件如下:
1、连续参与“老伙伴”计划项目两年及以上的,直接与社区高龄老人结对;
2、热心助人,为社区助老志愿服务树立榜样;
3、在“老伙伴”计划服务中发挥核心力量,形成具有向心力的志愿服务精神。
(三)十佳养老服务机构
本区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均可参选,具体条件如下:
1、诚信自律,有一定社会公信度和影响力,社会声誉良好;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按章程办事,运作规范有序,信息公开透明;
3、服务周边老年人,得到老人的好评。
(四)十佳养老服务管理者
本区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者均可参选,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一定社会认可度;
2、直接从事养老服务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
3、所管理的养老服务机构得到社会认可,引领地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五)十佳养老服务项目
参选项目的实施主体主要包括:1、各镇(街道);2、各类养老服务机构;3、养老服务机构中的运营管理团队。具体条件如下:
1、真实性。参选项目所提供的内容、服务过程、记录材料等需来源于实际养老服务工作,内容真实有效,评述客观公正;
2、示范性。参选项目需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对同类服务具有积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3、创新性。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因地制宜开展,具备一定影响力。
以上奖项不重复申报。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9月11日前)。各街镇、单位、个人、机构按照评选项目,向区民政局推荐、自荐参选,填写推荐(自荐)表。
(二)初评(9月25日前)。区民政局建立养老服务行业评选表彰评选领导小组,对推荐、自荐的个人和机构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投票的个人和机构。
(三)投票(10月9日前)。区民政局在“松江民政”、“松江养老”微信订阅号开通投票端口,广泛发动进行投票。
(四)复评(10月16日前)。养老服务行业评选表彰评选领导小组结合投票情况,对各项目的个人和机构进行复评,确定候选名单。
(五)公示(10月21日前)。区民政局对各项目候选名单在相关网站及微信订阅号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
(六)表彰(10月25日前)。召开表彰会,授予获奖的个人和机构荣誉证书、奖牌。
六、参评方式
请参评的各街镇、单位、个人、机构按照要求填写推荐(自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于9月11日之前报送至区民政局,材料要求重点突出,内容详实,表述准确,文字简练。
附件:1.松江区“十佳养老护理员”推荐(自荐)表
2.松江区“十佳老伙伴”推荐(自荐)表
3.松江区“十佳养老服务机构” 推荐(自荐)表
4.松江区“十佳养老服务管理者”推荐(自荐)表
5.松江区“十佳养老服务项目”推荐(自荐)表
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松江区办事处
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松江区代表处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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