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年)》曹家浜乡村单元(SJMGJY06)实施深化已形成初步方案,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相关成果进行公示,征求广大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9月2日止
现场公示:松江区泖港镇曹家浜村村民委员会
网上公示:松江区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网上公示”(网址:)
联系人:赖老师(电话:021-67742201)
意见收集邮箱:sj_ghgs@songjiang.gov.cn
一、修订背景
《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年)》于2019年3月8日经沪松府﹝2019﹞81号文批复。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为进一步贯彻“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居住条件改善工作,泖港镇拟适当微调农村集中归并点布局,完善曹家浜村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满足未来村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故对曹家浜乡村单元(SJMGJY06)进行实施深化。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曹家浜乡村单元(SJMGJY06)范围,用地面积3.17平方公里。
三、核心内容
规划修订后,曹家浜乡村单元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化,减量化规模由原批复17.33公顷调整为21.27公顷,“X”点规模由原批复4.52公顷调整为12.07公顷,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农民宅基地调整:布局进行了微调。对原集中归并点01-01地块进行建设方案调整,取消原01-01地块,对规划地块重新进行编号,安置用地规模由原17.07公顷调整为12.09公顷,安置户数为464户;
(2)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结合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对集体土地上的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梳理,取消原图则中规划的3处商服用地(02-01、02-02、02-03地块),对实际正在稳定经营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予以保留。
(3)公益性建设用地调整:结合本次农民宅基地布局调整,将原03-04地块(农村综合服务设施)位置进行微调,重新编号为03-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3245平方米,建筑高度保持不变,包含行政、医疗、文化、体育等功能。另结合现状保留的古宅,增加1处社区文化设施用地,地块编号为03-02地块,用地面积2283平方米,建筑高度按15米控制。增加2处社会停车场用地(S3),地块编号03-08、03-09,总用地面积1032平方米。增加市政环卫设施用地:03-03、03-04、03-05、03-06、03-07地块,总用地面积2870平方米。
(4)保留建设用地调整:原规划保留建设用地17.33公顷,主要为现状天主教堂、种猪测定中心。本次规划保留现状天主教堂,以及区域内大于100平方米的现状水闸、泵站等农业水利电力设施点。第三次土地调查阶段成果中原规划种猪测定中心已调整为设施农用地,本次规划同步予以调整作为设施农用地予以保留。
曹家浜乡村单元(SJMGJY06)实施深化核心指标对比表
核心指标 |
单位 |
原规划 |
实施深化后 |
单元总规模 |
公顷 |
316.67 |
316.87 |
单元总人口 |
万人 |
0.1 |
0.1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公顷 |
60.74 |
60.74 |
因规划需调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
公顷 |
1.95 |
3.78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公顷 |
38.65 |
38.65(落图32.64其余6.01公顷机动未落图) |
建设用地减量化规模 |
公顷 |
17.33 |
21.23 |
“E”点 |
公顷 |
0 |
0 |
“X”点 |
公顷 |
4.52 |
12.07 |
“Y”点 |
公顷 |
12.55 |
0 |
附图1:曹家浜乡村单元(SJMGJY06)图则(原批复)
附图2:曹家浜乡村单元(SJMGJY0)图则(实施深化)
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