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2020版)》(沪发改规范[2020]7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和奖励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1]18号)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一批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在本区范围内建设且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投产发电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表(详见附件一)
2、项目备案文件
3、项目纳入上海市年度规模的文件
4、单位承诺文件(详见附件二)
5、2020年开工,2021年并网项目,需提供2020年开工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1、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并于2022年1月25日前送至区发改委节能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中,除原件外其他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予以确认。
3、个人光伏项目由电力公司打捆申报,居民个人无需单独申报。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4日
联系人:王元欣 37739415
地址:松江区园中路1号1号楼710室节能管理科